康乐县景古镇等4个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开展调研工作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要求,按照州上相关要求,结合我县规划工作布局,我县启动编制康乐县景古镇等4个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建立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是党中央落实生态文明思想,着眼“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统筹兼顾国土空间保护与开发,全域覆盖,全要素管控,构建“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和谐共生,是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的关键举措。是规划体系的变革,是全新的规划。2023年7月3日至7日,规划院对康乐县景古镇等4个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开展调研。
规划编制团队结合康乐县“十四五”社会经济发展规划项目用地需求,深入乡镇调研,调研掌握各乡镇在“十四五”期间各类发展项目以及乡村振兴项目用地需求,并将“十四五”规划确定的项目应纳尽纳,落实到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形成了规划项目库,较为精准的明确了未来发展规模,增强了本轮规划的落地性。
调研过程中召开座谈会、基础资料收集、现场调研、问卷等,通过与乡镇、村的座谈交流,提出了项目建设意见和乡镇、村庄发展诉求等,力求更深入更准确的了解乡村乡情、共同谋划乡镇的未来规划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