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康乐县2024年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岗位征集的公告

来源:康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24-03-11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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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24年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10件为民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4]10号)要求,为认真组织实施好康乐县2024年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从即日起开展县级企业就业岗位征集工作。现就康乐县2024年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岗位征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资格和岗位要求

我县本级中小全业,各类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可报名参与基层就业项目。用人单位应当运行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且3年项目期满后仍能够为招聘人员提供留用条件,按照规定对用人单位进行审核把关,对往年招用项目人员期满后留用率较高的用人单位可优先纳入参与范围。

对近3年存在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纳入项目范围: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不履行社会保险参保义务、不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以及其他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受过举报核查属实或被劳动监管等部门查处的;经营状况较差、管理混乱、受到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理的;有其他严重不良诚信记录的。

二、岗位人员范园

凡未参加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往届甘肃省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愿意在本县就业的省内院校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招聘。参加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属于已就业人员,不在基层就业项目招聘范围内。

三、工作要求和扶持政策

参与项目的用人单位必须与招聘的毕业生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必须按时足额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 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社会保险必须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双方承相比例参照城镇企业职工缴费比例执行。用人单位无故不为吸纳的高校毕业生缴纳社保、不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或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项目资格,并按相关法规处理。

省级财政将项目人员个人生活补贴资金下拨后,用人单位每月向人社部门上报项目人员考核结果,根据考核结果,县人社部门于次月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标准,发放至项目招聘人员个人社保卡账户,补贴期限为3年。用人单位发放的工资报酬不低于康乐县最低工资标准(1850元/月),项目人员上岗后及时办理社保卡,并参加社会保险。

四、申报时间及所需资料

(一)报名时间:2024年3月12日起

(二)报名地点:康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政府统办楼)413办公室

(三)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材料:1、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企业单位情况介绍,明确岗位名称、招聘人数、专业要求、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资报酬;3、企业提供劳动监察部门、社保中心、税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4、用人单位填报《康乐县2024年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需求岗位摸底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康乐县人社局。

联系电话:15293905146

附      件:康乐县2024年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需求岗位摸底表.xls


康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