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健全完善数据共享比对机制进一步加强 预警监测和常态化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22-07-01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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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临夏州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实施方案》(临州民发〔2021〕120号)、《关于建立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通知》(临州医保发〔2021〕49号)和《关于健全完善数据共享比对机制进一步加强预警监测和常态化帮扶工作的通知》(临州民发〔2022〕74号)精神,为持续加大低收入家庭和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切实落实常态化帮扶机制、兜牢民生底线,全县民政、医保部门之间建立数据共享比对机制,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现有民政、医保工作体制为基础,建立健全数据共享、信息推送和会商研判三个机制,实现两部门之间数据时时共享、预警信息定期推送、共同研究推动工作,做到主动发现一户、政策落实一户、动态清零一户,持续提高救助帮扶对象主动发现时效性,推动政策落实精准度,从制度机制上兜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实施乡村振兴。

二、数据共享比对方式

(一)建立健全数据共享机制。民政部门要加强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数据库维护工作,及时加强动态管理和数据更新,每月或以工作需求向医保部门推送相关数据,数据以当月资金发放对象为准,以备医保部门比对使用,具体数据属性按照医保部门需要确定。民政部门负责数据的准确性,提供数据包含特困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扶养儿童)、农村低保(分一、二、三、四类)、城市低保等。

(二)建立信息推送机制。医保部门要严格落实数据“一月一提取、一月一比对”的长效机制,每月向民政部门推送排查和发现因病返贫致贫风险数据信息,包括监测对象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报销后,单次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自付超过6000元以上信息,其他农村居民经医保政策报销后,单次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自付超过10000元以上信息,以备民政部门排查落实救助政策。医保部门负责数据的准确性,具体数据属性按照民政部门需要确定。

(三)建立会商研判机制。以社会综合保障专责工作组、社会救助联席会议等协调机制为平台,定期不定期会商研判工作形势,研究解决数据共享比对,以及落实常态化帮扶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形成工作合力。民政、医保部门将相关政策互相纳入督查检查内容,对发现的问题发现一例、反馈一例,做到及时核查、及时解决。

三、救助帮扶措施

(一)及时给予基本生活救助。民政部门对医保部门推送的数据信息,及时组织人员入户排查,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按程序纳入低保、特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保障政策,对因病造成临时性困难的家庭,及时落实临时救助政策,确保基本生活不出问题。同时,要综合运用慈善救助、关爱服务等政策,丰富救助措施,确保问题解决彻底,有效防范和化解规模性返贫致贫风险。

(二)落实医疗保障政策。医保部门对民政部门提供的数据进行认真比对,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分类落实参保资助政策,将因病因灾因意外等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切实防止因病返贫致贫。

(三)实施综合社会救助。加强社会救助资源统筹,对发现超出民政、医保部门救助范围的低收入家庭,根据低收入人口对象类型、困难程度等,及时移交专项救助部门,落实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做到精准识别、应救尽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民政、医保部门要将数据共享比对工作纳入各自预警监测机制体系,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主要手段,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落到实处。

(二)严格规范管理。民政、医保部门要加强数据管理,签订数据保密协议,严格在规定用途内使用,坚决防范数据泄露。要制定完善工作台账,数据共享比对做到有过程、有结果。

(三)加强衔接沟通。民政、医保部门要加强衔接沟通,畅通联系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沟通和协调,严格落实各自工作职责,确保各项机制落实到位。



康乐县民政局

康乐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