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申“五一、端午”双节期间作风纪律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党组织,县委各部委,各乡镇纪委、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
2023年“五一、端午”双节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加强节日期间作风纪律通知如下:
1.严禁巧立名目违规发放奖金、津贴、补贴、实物等福利;
2.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或以各类电子红包和快递物流方式“隔空送礼”;
3.严禁组织、参与由公款支付或由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吃喝、旅游、健身等活动;
4.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违规借用下属单位或管理服务对象车辆;
5.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内部食堂、“一桌餐”等隐秘场所搞奢靡享乐等活动;
6.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7.严禁酒驾醉驾或参与赌博等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行为;
8.严禁餐饮浪费等违反文明、节俭、廉洁过节有关规定的其他行为;
9.严禁违反节日期间值班值守规定,带班领导、值班人员擅自脱岗、空岗、漏岗。
全县各党委(党组)要自觉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做到提醒在前、教育在前、警示在前。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身体力行,带头遵守作风建设相关规定,以上率下,发挥示范表率作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增强纪律意识,筑牢思想防线,时刻绷紧纪法之弦,坚决做到令行禁止,共同营造文明、健康、清廉、和谐的节日氛围。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问题导向,把节日期间深化纠治“四风”问题以及值班人员在岗情况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关键人员,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化监督检查。对节日期间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顶风违纪行为,要优先处置、严查快办,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并及时通报曝光,以“零容忍”的态度推动作风建设持续向好。
监督举报电话:0930-4524222 0930-4421279
中共康乐县纪委
康乐县监察委员会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