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城镇人民政府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19-01-25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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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康乐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本级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况

(一)加强领导,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机制。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成立了由党委副书记、镇长马维良任组长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指定熟悉电子政务和信息采集工作人员石志华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日常工作,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形成了镇、村联动的政务公开机制。同时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其它有关政务信息公开的文件、规定,积极研究我镇政务信息公开有关工作。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配套制度。通过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备案和监督等制度,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三是积极开展工作调研。针对政务信息公开群众知晓率,在全镇范围内进行调查,在专题会议上进行研究。

(二)规范内容,提高政务信息公开质量。一是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针对不同栏目的公开事宜,确定公开时间,做到乡镇动态15天内更新,公示公告按需公布,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每年1月31日前完成,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5天内更新。三是坚持把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两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

(三)运用载体,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形式。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高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载体、形式,使政务信息公开形式灵活多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度,我镇认真执行《条例》规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在康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共117条,其中发布乡镇动态87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8条,政府机构和政府工作职责公开1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

三、强化监督,确保政务公开落实到位

我镇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的总体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求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一是强化监督检查。一方面,在镇政府和各村公示监督举报电话,专门接受群众投诉举报,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另一方面,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集中专项检查相结合。同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二是推行定期通报制度。镇人民政府和各村委会定期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近期本辖区内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努力做到政府和公共资源配置等重大事项都公开进行、规范运作。我镇凡是重大决策,都要注意倾听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实行决策前的社会通报、公示,并在决策后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开。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个别办公室对贯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深、重视不够,信息采集中存在“推、脱、绕”现象,致使工作有“短板”、信息有遗漏。同时,由于对《条例》的学习不透、理解不深,对哪些信息应该主动公开、哪些可依申请公开、哪些依法不能公开把握不准,对本镇生成的部分政府信息未及时进行科学分类,工作较为被动,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不全,更新不及时。

2、信息公开形式单一、渠道不畅通。

3、监督机制不完善。具体表现在社会评议的相关制度规范亟需建立,社会评议的过程与结果都处于不公开、不透明状态,社会监督力度、效用有限。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强化宣传,提高公开意识。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通过知情会、党员大会、学习例会等会议集中学和平时自己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条例》的培训学习,大力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切实提高干部的公开意识。同时继续组织专门人员查找政府信息公开的薄弱环节,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补“短板”、强弱项,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2、丰富形式,拓展公开渠道。要积极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通过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途径,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逐步推进精准扶贫、党建、民政救济、社保医保、环境整治、卫生健康、安全检查、综治维稳等方面信息公开的力度,保障社会公众便利获取政府信息。

3、加强监督,改进工作作风。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社会评议政风的范围,让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根据评议结果完善制度、改进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满足公众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情况的需要,发挥社会评议对督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作用,实现行政机关工作的透明、公开、廉洁、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