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住建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20-11-20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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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涛:主持全盘工作,负责党的建设、依法行政等工作,分管办公室。

马应雄:负责人防、物业、房地产、建筑业、项目管理、行政许可、住房保障、城乡建设、市政工程、工程建设。分管综合股、城乡建设管理股、住房保障股、房产股(房产管理所)、人防办、物业办、城乡综合服务中心、财务室、质监股。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单位各项工作监督、协助纪检监察机关调查、案件查办、项目招投标监督、执行干部职工履职尽责。

(一)综合股(行政审批股)。负责研究拟定全县城乡建设发展战略、城乡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和事务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秘、档案、信息、信访、保安、重要会议组织、办公自动化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总务、财产的管理、调配和接待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和重要文件的起草和审核;负责局机关保障工作,组织办理县人大、政协议案、提案、建议;负责城乡建设系统信息管理、宣传教育和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全县城乡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称和执业资格审查上报工作,组织和指导行业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人事编制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房屋拆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全县城乡房屋拆迁行政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房屋拆迁企业资质审查及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工作;负责或参与各类房屋拆迁实施方案和补偿方案的制定、审批和公告发布工作;负责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审批和发放;负责全县房屋拆迁市场指导价的调查、测算和上报工作;负责、参与或指导房屋拆迁评估工作;负责查处房屋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案件。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房地产改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定全县住宅与房地产政策;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房地产市场、房地产评估、房屋拆迁、物业企业的行政管理;负责全县房屋拆迁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制订和实施;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审批发放及售后管理工作;参与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制定;研究房地产行业政策和行业体制改革规划。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县级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批(审核)、核准、备案、变更和上报住建局许可事项的初审等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县政府政务服务大厅县住建局窗口工作。

(二)工程建设管理股。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建设、建筑市场等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综合管理全县城乡建设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立项审批、上报、开工审批和竣工验收,参与全县交通、水利、电力等其他部门行业项目建设的管理;总投资在200万元以下建设项目的施工许可证;负责各类建设工程、建设项目设备(含机电设备)招标投标的行政管理;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勘察、设计、监理、建筑施工、建筑门窗、建筑构配件、房屋拆迁、检测等企业的行政管理,监督检查建筑市场,查处建筑市场中有关违规违章行为;负责建筑节能的管理和指导工作;负责或参与全县各类建设项目的筛选论证、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参与全县建筑职业病危害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制定人防工事开发利用的政策规定,指导、监督人防工事平战结合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县人防工事安全使用与消防工作;负责检查指导全县人防工事的维护管理、加固改造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拟定全县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负责编制工程经费计划;参与编制城市人防总体规划和修订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监督检查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审批工作;负责新建民用建筑项目的人防地下室易地建设;负责人防工程的质量、技术监督管理、竣工验收;负责人防工程的拆除、报废审批。负责拟订人防组织指挥、通信、警报建设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拟订和修订城市防空袭预案、平战人口疏散方案以及各种保障计划,建设人口疏散基地;负责组织防空袭指挥演练、人防专业队伍的组训,配合城市防卫、要地防空作战;负责全县人民防空指挥所及指挥自动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人民防空指挥、通信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管理;负责防空警报网点建设和调整、拆建的审批及监督检查。 

(三)城乡建设管理股。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城镇(乡)基础设施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县城及全县各建制镇(乡)道路、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供热、燃气、垃圾、防洪等各类城镇基础设施的行政管理,参与相关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负责全县各城镇基础设施项目的筛选论证、可行性研究、设计、项目选址等前期工作,负责县城规划区道路、县城防洪堤和排洪道的建设和维护,承办城市道路挖掘占用的许可审批、管理和验收工作;编制城市园林绿化规划、指导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指导城镇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负责全县乡镇、村庄统一开发管理工作;负责城镇和农村危旧房屋改造的组织实施工作;编制危旧房改造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住房保障股。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住房保障的方针、政策;负责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供应政策的制定、实施和管理;负责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县住房保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县房改住房行政管理;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项目的筛选、论证、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申请的审核登记;负责全县廉租住房补贴发放工作,负责发放对象的审核、公示、审批及补贴资金的发放和监督;负责完善住房保障信息和资料档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