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622922013957848x/2026-00029 | 主题分类 | 康政办发 |
| 发文字号 | 康政办发[2026]9号 | 制发机构 | |
| 有效期限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2026-03-09 | 发布日期 | 2026-03-09 |
| 标 题 | 关于印发《康乐县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关于印发《康乐县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康政办发〔2026〕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康乐县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康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康乐县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甘肃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及下达资金计划的通知》(甘农财发〔2025〕72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县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2095万元,为细化安排资金,确保政策有效落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支持方向和重点
中央财政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重点用于开展耕地地力保护,通过广泛宣传动员、强化示范引领,积极引导农民采取增施有机肥和农家肥、秸秆还田、测土配方施肥、深松整地、治理撂荒地等综合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增强种地养地意识,自觉提升耕地地力。支持群众购买合理有效的化肥、农药、地膜、种子等粮食生产资料,提高粮食生产水平。
二、发放对象和补贴范围
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对象原则上为具有土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含承包了国有农场耕地的农场职工),我县实际补贴面积以第二轮土地承包面积为主。土地经营权发生流转的,在土地流转合同(协议)中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未明确的仍由原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对非农征(占)用耕地、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撂荒1年以上的,取消次年补贴资格。
三、补贴资金发放程序
补贴资金发放严格按照财政部等八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办〔2020〕37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20〕13号)规定,补贴资金全部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系统发放到农民手中,确保广大群众直接受益。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组织做好辖区内补贴面积核实汇总工作,配合财政部门按照便民高效、资金安全的原则,及时通过“一卡通”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农民。要加强对资金发挥效益情况进行绩效管理,包括组织实施、日常管理、补贴发放到位等情况,及时受理和解决群众反映和关心的问题。
(一)基础数据采集核实。村委会对本村农户姓名、耕地补贴面积、身份证号、社保卡号等基础数据进行核实汇总,向乡镇政府申报,乡镇政府对各村委会报送的补贴基础数据进行核实确认并汇总,形成当年乡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基础数据库。
(二)公示公开。基础数据库形成后,乡镇政府组织村级利用政务村务公示栏、互联网信息平台等进行公示,主要公示补贴依据、对象、标准、金额等,并注明乡镇政府举报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在县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开全县相关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对村级公示情况进行现场抽查核实。对公示期内有异议的,要立即调查核实,根据调查结果再次予以公示。
(三)汇总申报。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政府汇总,并将补贴数据、公示证明材料等以正式文件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申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确定后,报本级财政部门进行程序性复核后由代发机构办理支付。
(四)补贴发放。县级财政部门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向代发机构发送补贴发放数据和资金支付指令,在2026年6月30日前将补贴资金拨付至补贴对象“一卡通”账户,并向补贴对象发送短信通知。
(五)归档管理。县、乡要对补贴落实的相关文件、发放表册、支付凭证、图片、影像等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做到资料齐全完整可查。出现农户信息录入有误的情况,本级财政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要督促代发机构及时反馈核查,防止出现应发未发现象。
四、补贴金额标准
农户补贴标准根据省级当年实际下达的补贴资金总量,结合二轮承包耕地面积等因素综合测算确定。
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总金额=该农户应予补贴面积×单位面积补贴标准
单位面积补贴标准金额=省上下达补贴资金总额÷康乐县实际耕地承包(第二轮)总面积
2026年省上下达我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资金2095万元,经15个乡(镇)及152个行政村认真梳理核实,剔除土地流转改变用途的耕地及抛荒地,2026年补贴农户50167户,总补贴面积为308282.4亩,亩标准为67.9572元。补贴资金全部通过甘肃省预算一体化系统“一卡通”直接发放到农民手中。
五、补贴资金兑付方式
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付实行阳光操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补贴资金兑付前,各乡(镇)要指派专人,再次对各村、各户耕地承包面积进行核实,核实面积参照上年补贴情况,进行查漏补缺,核实一定要实、要细,不能重复也不能遗漏,以村为单位,对补贴标准、核定到户的补贴面积和补贴金额等主要政策和内容宣传张榜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并与县农业农村、县财政部门密切配合,并核实补贴群众社保卡账户的准确性及时录入甘肃省预算一体化系统“一卡通”,务必保证农户信息的准确性和承包面积的真实性,全力做好补贴资金的拨付,补贴资金必须在县农业农村部门规定的时限内直接兑付到农户手中,不准抵扣任何款项。
2.建立统一的补贴发放渠道,通过甘肃省预算一体化系统“一卡通”进行发放。财政部门要衔接好代发银行的各营业网点以“一卡通”的形式直接向农民兑付补贴资金。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涉及千家万户,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相关单位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本乡(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负总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顺利实施。
2.加大政策宣传。各乡(镇)要充分利用村民知情大会和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宣传工作。让广大农民了解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有关新政策和具体操作程序,有效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
3.健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补贴资金的专户管理、财务公开、村级公示、补贴旬报、档案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补贴资金监管,确保补贴资金尽快直接兑付到种地农民手中,严禁挤占、挪用、滞留、随意调项,补贴资金将于8月底通过甘肃省预算一体化系统“一卡通”足额兑付到户。
附件:康乐县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分配表
附件
康乐县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分配表
乡(镇) | 实际户数(户) | 实际面积(亩) | 补贴标准(元/亩) | 金额(元) | 备注 |
草滩乡 | 3658 | 25752.09 | 67.9572 | 1750038.9 | |
康丰乡 | 3596 | 16882.67 | 67.9572 | 1147298.9 | |
虎关乡 | 5292 | 20996.82 | 67.9572 | 1426884.1 | |
鸣鹿乡 | 2589 | 19211.88 | 67.9572 | 1305585.5 | |
胭脂镇 | 5326 | 26686.21 | 67.9572 | 1813520 | |
八丹乡 | 2054 | 15397.40 | 67.9572 | 1046363.2 | |
八松乡 | 2819 | 23695.10 | 67.9572 | 1610251.6 | |
白王乡 | 2731 | 22231.67 | 67.9572 | 1510800 | |
苏集镇 | 4756 | 25636.83 | 67.9572 | 1742205.2 | |
景古镇 | 3270 | 22935.15 | 67.9572 | 1558608.5 | |
附城镇 | 3877 | 14929.22 | 67.9572 | 1014547.9 | |
莲麓镇 | 2417 | 10424.34 | 67.9572 | 708408.9 | |
流川乡 | 3320 | 15997.14 | 67.9572 | 1087120.8 | |
上湾乡 | 4665 | 27339.08 | 67.9572 | 1857887.3 | |
五户乡 | 2528 | 20166.80 | 67.9572 | 1370479.2 | |
合计 | 50167 | 308282.40 | 67.9572 | 20950000 |
注:补贴标准:67.9572元/亩,(2026年省上下达资金209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