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229220007/2021-000024 | 主题分类 | 康政发 |
发文字号 | 康政府人〔2021〕38号 | 制发机构 | |
有效期限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9-30 | 发布日期 | 2022-09-20 |
标 题 | 关于翟守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关于翟守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康政府人〔2021〕3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州在康各单位:
根据代理县长马文吉同志的提请,经康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8次会议,于2021年9月30日审议通过,决定:
翟守平同志任县财政局局长,不再担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马维忠同志任县统计局局长;
吕 强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段文娟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罗 鹏同志任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马德华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不再担任县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田进华同志任县审计局局长;
徐 涛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马占清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白仲明同志不再担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何正江同志不再担任县财政局局长职务;
张 华同志不再担任县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
马得川同志不再担任县审计局局长职务;
陈小虎同志不再担任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杨文俊同志不再担任县统计局局长职务;
马亚忠同志不再担任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康乐县人民政府
2021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