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229220007/2021-000024 主题分类 康政发
发文字号 康政府人〔2021〕38号 制发机构
有效期限 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1-09-30 发布日期 2022-09-20
标     题 关于翟守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关于翟守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康乐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1-10-05 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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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政府人〔2021〕3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州在康各单位:

根据代理县长马文吉同志的提请,经康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8次会议,于2021年9月30日审议通过,决定:

翟守平同志任县财政局局长,不再担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马维忠同志任县统计局局长;

吕  强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段文娟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罗  鹏同志任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马德华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不再担任县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田进华同志任县审计局局长;

徐  涛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马占清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白仲明同志不再担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何正江同志不再担任县财政局局长职务;

张  华同志不再担任县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

马得川同志不再担任县审计局局长职务;

陈小虎同志不再担任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杨文俊同志不再担任县统计局局长职务;

马亚忠同志不再担任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康乐县人民政府

2021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康政府人〔2021〕38号关于翟守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pdf

康政府人〔2021〕38号关于翟守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