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229220007/2021-000013 主题分类 康政发
发文字号 康政知〔2021〕21号 制发机构
有效期限 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1-06-03 发布日期 2022-09-20
标     题 关于县政府县长和副县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关于县政府县长和副县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来源:康乐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1-06-03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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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政知〔2021〕2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州驻康各单位:

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县政府实行县长负责制,副县长协助县长工作。现就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马晓璐县长: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方面的工作。

马忠山常务副县长: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协助马晓璐县长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和审计方面的工作。分管财税、金融、自然资源管理、环境保护、应急管理、城乡建设、市容管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等方面的工作和其他交办的工作。

分管单位:政府办(信息中心、政务中心、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审计局、财政局(国资局、金融办、非税局、会计局、一事一议办公室)、自然资源局(林草中心、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州生态环境局康乐分局、应急管理局、住建局、地震局、园林局、供排水中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联系单位:工会、团委、妇联、住房公积金管理部、人行、甘肃银行、邮政银行、工行。

刘  炜副县长:分管乡村振兴工作和其他交办的工作,牵头联系驻村工作队。

分管单位: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综合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局。

吴国栋副县长:分管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工作和其他交办的工作。

马建斌副县长:分管发展和改革、项目建设、统计、工业发展、民营经济、招商引资、商贸流通、道路交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水务水电、退役军人、依法行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稳、信访、能源开发利用、残疾人事业、通讯等方面的工作和其他交办的工作。

分管单位: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统计局、工信局、招商局(西开办)、商务局、交通局(运管局)、人社局(社保中心、劳务办)、水务局(水保站、农村人饮工作总站、水旱灾害防御中心)、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司法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农村能源发展中心、供销社、残联。

联系单位:编办、工商联、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信访局、税务局、人武部、法院、检察院、武警中队、公路段、公路路政执法所、莲管局、太管局、气象局、电力公司、烟草公司、石油公司。

谢新玉副县长:分管教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文体广电旅游、科技、市场监管、精神文明建设、新闻宣传、民族宗教等方面的工作和其他交办的工作。

分管单位:教育局、卫生健康局(中医药管理局、地病办、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红十字会、计划生育服务站、县医院、妇保站)、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文物局、文旅服务中心)、科学技术局(外国专家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移民办、融媒体中心、红色政权纪念馆、县志办、康乐一中、康乐中学、职校。

联系单位:接待中心、科协、甘肃建筑学院康乐分校、新华书店、网络公司、邮政局、农行、信用联社、人险公司、财险公司。

张  杰副县长:分管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工作和其他交办的工作。

张明海同志:协助马忠山常务副县长分管的工作和其他交办的工作。

马锦霞同志:协助马建斌和谢新玉副县长分管的工作和其他交办的工作。

分工中未列出的科级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及省州驻康单位,按所属各口由相关领导分管和联系。



康乐县人民政府

2021年6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康政知〔2021〕21号县政府县长和副县长工作分工的通知6.3.doc

康政知〔2021〕21号县政府县长和副县长工作分工的通知6.3(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