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政府县长和副县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康政府发〔2023〕5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州在康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马文吉县长:负责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方面的工作。主管县审计局。
马建斌常务副县长:负责县政府日常事务工作。负责财政、税务、金融、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资产监管,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矿产资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地震及地质灾害防治,数字经济、数字政府建设,“放管服”改革、政务公开、机关事务管理,外事,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县长负责审计方面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信息中心、政务中心、大数据中心、机关事务
服务中心、接待中心)、县财政局(国资中心、金融办、非税局、会计局、一事一议办公室)、县应急管理局(县安委办)、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中心、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社保中心、县劳务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园林绿化中心、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县地震局。协助分管县审计局。
联系县人大、县政协、县委编办、莲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太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县税务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康乐县管理部、县消防救援大队、驻康各金融、保险机构、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富康资产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县富康城乡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省上挂职副县长:协助分管乡村振兴工作,牵头联系驻村工作队。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协管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吴国栋副县长:负责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 华副县长:负责教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文体广电旅游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中医药管理局、县地病办、县疾控中心、县卫生监督所、县红十字会、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县医院、县妇保院)、县医疗保障局(县医保中心)、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县文物局、县文旅服务中心)、康乐一中、康乐中学、县职校。
联系县档案馆、县广播电视网络公司、甘肃建筑学院康乐分校、县文化和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张 杰副县长:负责东西部协作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马志龙副县长:负责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县域经济、国防动员,军民融合、退役军人事务、军政,统计调查,民政、残疾人事业,公安、司法、信访,民族,电力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国防动员办公室)、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统计局、县民政局、县残联、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司法局、县移民办。
联系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武警中队、县民宗局、县信访局、国网康乐供电公司。
王 奇副县长:负责生态环境,综合交通运输,商贸流通、招商引资,民营经济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州生态环境局康乐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运管局)、县商务局、县招商局、县农村能源发展中心。
联系县工商联、县公路段、县路政执法所、县烟草公司、县石油公司、县道路建设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杜翠芳副县长:负责科技,市场监督管理,新闻宣传,地方志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挂职期间,分管工作由王奇副县长代管)
分管县科学技术局(外国专家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景古红色政权纪念馆、县志办。
联系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县邮政局、县盐业公司。
刘胜利副县长: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农机管理、农村综合改革,水利,气象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机械综合服务中心、县特色农业发展中心、县畜牧兽医中心)、县乡村振兴局、县水务局(县水保站、县农村人饮工作总站、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县供排水中心、县供销社。
联系县气象局、县富康循环农牧产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县农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张明海三级调研员:协助马建斌常务副县长分管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马玉莲三级调研员:协助张华副县长分管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马锦霞四级调研员:协助马志龙副县长分管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未列入的单位及机构,随归口管理部门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分管。
县政府领导之间实行AB岗工作制度。
马建斌与马志龙互为AB岗;
张 华与杜翠芳互为AB岗;
王 奇与刘胜利互为AB岗。
附件:
康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政府县长和副县长工作分工的通知.docx
康乐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