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四季度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结果公示

来源:县卫生健康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23-11-24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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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临夏州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5-2050年)》(临州府发〔2016〕59号)和州卫计委《关于印发2016年临夏州疾控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临州卫〔2016〕245号)要求,对辖区内居民用户水龙头水质进行季度监测,现将2023年第四季度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情况报告如下:

按照《2016年临夏州疾控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试行)》安排,康乐县设置监测点不少于10个,实行季度监测(10%的水样)。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5749--2022)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质监测和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19]97号)相关要求执行。根据要求,第四季度采集康乐县城区净水厂工程市政供水的末梢水一份,采水地点,附城镇中元村委会自来水(水龙头水),采水时间,2023年11月8日上午,送第三方检验。检验结果如下:

微生物指标(3项):总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菌落总数,检测结果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要求。

毒理指标(17项):砷、镉、六价铬、铅、汞、氰化物、氟化物以F-计、硝酸盐、三氯甲烷、亚氯酸盐、氯酸盐、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三溴甲烷、三卤甲烷、二氯乙酸、三氯乙酸,检测结果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要求。

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16项):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铝、铁、锰、铜、锌、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氨氮、高锰酸盐指数,监测结果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要求。

消毒剂常规指标(1项):二氧化氯,检测结果0.12mg/L,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要求。



康乐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