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违法!二次酒驾?后果更严重!

来源:县公安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25-10-27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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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酒驾被查

违法行为将被终生记录

多数“酒司机”都会幡然醒悟

可总有人心存侥幸、不知悔改

再次以身试法

直到被行政处罚后

才追悔莫及……

近日,驾驶人王某某驾驶一辆豫R D***5的小型客车,行驶至G310线康丰乡路段时,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康丰派出所民辅警查获。

 

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37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经核实,王某某于2023年11月10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湖北省竹山县公安局处罚过。此次涉嫌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决定对王某某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2000元,对其持有的C1 型驾驶证报交警支队吊销。

 

什么是“二次酒驾”?有的驾驶人认为,只要不是在一年内“二次酒驾”就不算“二次酒驾”。其实不然,一次酒驾,终生记录在案!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无论何时何地、不管间隔多长时间,第二次饮酒后驾驶被查获均属于“二次酒驾”,而“二次酒驾”所面临的处罚结果也更严重!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处六个月以下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

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