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立身 信用兴财 共建诚信社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甘肃省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知信、用信、守信”的良好氛围,康乐县财政局开展《条例》宣传活动,呼吁各界共同维护信用环境,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依法归集、共享和应用公共信用信息,保障信息安全和主体权益,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对守信者给予激励,对失信者实施惩戒,在财政资金补助、政府采购、招投标等领域优先支持信用良好的主体。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提供“绿色通道”等便利服务。对严重失信行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限制享受财政优惠政策等。失信主体可通过整改、公开承诺等方式修复信用,重塑社会形象。
财政领域信用应用重点:政府采购方面,优先选择信用等级高的供应商,严查围标串标等失信行为。政府投资方面,对守信企业给予倾斜支持,强化项目全过程信用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