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康乐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国、省、州教育大会精神,严格落实《临夏州教育局关于推进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的通知》(临州教基发〔2026〕2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巩固2025年全县中小学阳光招生工作成效,不断规范、提升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管理水平,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有序推进2026年全县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落地实施,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26年康乐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小学招生按照“就近划片、免试入学、批次优先”原则,县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按划片区域报名;农村小学一年级招生按行政区域就近报名(已在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建立学籍的学生不得重新报读一年级)。
(二)初中招生按照小学毕业生“对口入学”的原则,各初中按照各自服务片区依法保障小学毕业生对口入学,录取新生时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不得以小学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依据录取。
(三)招生工作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要求,确保适龄儿童“一个都不能少”地接受义务教育。
二、招生条件和办法
(一)小学招生
1.招生条件
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6周岁(即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因身体或其他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需在2026年7月30日前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缓学。
2.招生办法
(1)新治街小学
A类:新集村有户有房三年及以上家庭的适龄儿童(需提供户口本、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发票原件,购买二手房的需提供公证处证明)。
B类:新治街社区有户有房三年及以上家庭的适龄儿童(需提供户口本、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发票原件,购买二手房的需提供公证处证明)。
C类:新集村、新治街社区有户无房三年以上的适龄儿童。
D类:新集村、新治街社区有户有房,房产满三年,户籍不足三年的适龄儿童。
E类:新集村、新治街社区有房三年以上,无户籍的适龄儿童。
F类:新集村、新治街社区有房有户但都不足三年的适龄儿童。
新治街小学片区内自2024年秋季学期开始,同一学校片区内一套房产六年只提供一个学位(同一个户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情况除外)。同一房产房主子女在相应招生学校登记入学后,房屋产权若发生变化,前房主子女如果仍占有该房产相应学校学位,继任房主子女不能凭借此房产再次在相应招生学校登记入学。
(2)城东小学
A类:2026年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至蓝川福居小区的适龄儿童。
B类:中元村、城东社区、滨河社区户籍满三年及以上的适龄儿童。
C类:在城东社区、滨河社区购房时间三年及以上家庭的适龄儿童(需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发票原件,购买二手房的需提供公证处证明)。
D类:在城东社区、滨河社区购房时间不足三年家庭的适龄儿童。
(3)城北学校(小学部)
A类:2026年康乐县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至北苑小区的适龄儿童。
B类:康丰乡辛雍家村、何家沟村户籍满三年及以上的适龄儿童。
C类:以惠安花苑和令牌玖号院中间的惠民路为界,惠民路以西的城北社区户籍满三年及以上的适龄儿童。
D类:以惠安花苑和令牌玖号院中间的惠民路为界,惠民路以西的城北社区购房时间三年及以上家庭的适龄儿童(需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发票原件,购买二手房的需提供公证处证明)。
E类:以惠安花苑和令牌玖号院中间的惠民路为界,惠民路以西的城北社区购房时间不足三年家庭的适龄儿童(需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发票原件,购买二手房的需提供公证处证明)。
(4)胭脂湖小学
A类:2026年康乐县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至环北A区、B区家庭的适龄儿童。
B:以惠安花苑和令牌玖号院中间的惠民路为界,惠民路以东的城北社区适龄儿童;景悦府小区适龄儿童;流川乡甘沟村适龄儿童。
C类:随迁子女。在县城务工或经商半年及以上,有合法有效租房合同、合法稳定就业合同、工商营业执照、当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半年以上工资证明(必须是银行流水证明,银行流水要和就业单位相一致)。
D类:新治街小学、城东小学、城北学校、石王小学招生范围内,但超计划学生。
(5)石王小学招生批次及区域
A类:石王村户籍满三年及以上的适龄儿童。
B类:附城镇磨羌村下米家户籍满三年及以上的适龄儿童。
(6)其他小学
按照行政区域就近入学。
3.招生程序
(1)招生方式
小学招生家长通过电脑端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或手机端登录“甘快办”线上报名平台进行招生登记和录取,采取网络申请、网络审核、现场审核、自主录取+统筹调配入学的办法进行,对于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按照招生片区安排入学;若片区内报名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入学名单,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2)学位安排原则
①若片区内各招生批次的适龄儿童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人数,则全部安排入学。
②若片区内的适龄儿童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且有学位的情况下按照学位资格类别依次安排入学,即安排A类后,仍有剩余学位,再安排B类,以此类推。
③若前一批次招满后,剩余学位不能满足后一批次学生,剩余学位从后一批次进行摇号录取。
(3)报名时间及流程
①网络报名(8月1日至7日,因全省同一时间节点报名人数多,我县每天14点开始进行错峰报名)。适龄儿童入学采取网络报名、网络审核、现场审核、学校自主录取+统筹调配入学的流程。登录方式一: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在电脑上打开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s://zwfw.gansu.gov.cn,打开甘肃政务服务网,进入“高效办成一件事”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登录方式二:法定监护人登录“甘快办”小程序后,在首页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在打开的页面中点击“个人一件事”,再在打开的页面中点击“教育入学”中的“在线办理”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上传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选择片区学校。
②网络审核(8月8日至11日)。对招生平台提交的入学申请信息将由省级公安部门负责户籍和居住证、人社部门负责社会保险缴纳、自然资源、住建部门负责房产信息核验。学校对网上提交的入学申请信息进行审核。网络审核不通过需要修改后重新提交的,监护人应依据审核意见修改完善后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否则视为未进行网络入学报名(网上填报过程中每完成一个环节,系统将发送本环节完成短信提示,此短信不作为学生最终录取凭证)。
③现场审核(8月12日至14日)。网络“通过初审并免现场审核”的不参加现场审核。网络“初审通过”的还需监护人向申请入学学校提交有关资料进行现场审核,学校按照招生顺序进行排序。
④录取公布(8月15日至17日)。资格审查通过的,若前一批次招满后,剩余学位不能满足后一批次的学生参与电脑摇号随机派位。县教育局组织招生,由纪检监察、公安、司法公正等部门联合,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参与,统一采取电脑摇号随机派位,当场产生拟录取学生名单,现场打印后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签字确认,公证处工作人员当场公证,摇号随机派位确认后不得更改。全程录音录像留存备查。摇号结果及时在录取学校门口公示3天,三天后根据审核及摇号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并在学校公众号和学校校门口进行公示。摇号后未录取的学生由县教育局调剂入学。
⑤报名注册(8月18日至20日),根据学校公布的录取名单,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到录取学校报名注册。
(二)初中招生
1.招生条件
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
2.招生办法
(1)附城初中
①新治街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②附城学区六年级毕业生;
③八丹学区叶素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2)蓝川初级中学
①胭脂湖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②城东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③2026年康乐县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至环北A区、B区的学生;
④随迁子女初中阶段学生。在县城务工或经商半年及以上,有合法有效租房合同、合法稳定就业合同、工商营业执照、当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半年以上工资证明(必须是银行流水证明,银行流水要和就业单位相一致)。
(3)城北学校
①城北学校小学六年级毕业生、虎关学区关丰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②2026年康乐县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至北苑小区的学生。
(4)稼轩中学
①八丹学区除叶素小学外全体六年级毕业生;
②上湾学区吓庄小学、东沟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③胭脂学区塄干小学、大庄小学、白家小学、西坡小学、那那亥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④康乐县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至蓝川福居的七年级学生;
⑤农村到县城购房家庭中需转学的七年级学生;
(5)其他初中
①招收辖区六年级毕业生;
②鸣鹿学区郭家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由康乐县苏集初级中学招生。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具体报名时间及地点由各初中根据学校实际自行制定,并通过公众号、校门口公告、招生片区内原小学六年级班级群等途径通知家长,家长在规定时间及地点携带相关材料现场报名。
三、政策性照顾招生
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因公致残公安民警子女;因公殉职基层干部等优抚对象子女;人才引进人员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本单位(学校)教职工子女视为片区学生。政策性照顾招生按申请人意向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教育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教育党工委书记、党组书记、局长段文娟任组长,副局长董玉成任副组长,教育局各股室负责人及各中小学校长为成员,全面负责中小学招生工作。各初中、学区(校)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制定招生方案,确保招生工作有序、顺利开展。城区各学校要成立现场审核小组,设立报名服务咨询点和咨询电话。各初中、小学要安排专人,为学生及家长提供报名服务,确保学生及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
(二)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入学权利。城区各学校必须按照批次顺序安排适龄儿童报名入学。因片区内学校无学位空额,未被片区内学校录取且符合在城区就读条件的,由县教育局统一调配入学。
(三)严肃招生纪律。各学校招生工作人员要礼貌待人,耐心细致做好报名解释引导工作。同时,严格审查相关证明材料并存档备查。招生结束后,根据学校分班制度随机编班,不得设立重点班、实验班等。城区学校严格按照招生方案划定的片区和规定的招生程序组织招生;对计划外招收的学生,教育局将不建立学籍。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对违反招生政策的学校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将严肃问责。
(四)全面保障随迁子女入学。认真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加强随迁子女教育关爱,推进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入学就读。
(五)保障特殊群体入学。各学校要重点关注贫困家庭儿童少年、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的入学情况。要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做好“一人一案”教育安置工作。坚持分类安置,经评估认定为适宜接受普通教育的残疾儿童,就近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由辖区内学校提供送教上门等服务,切实保障残疾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
(六)持续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各学校要巩固控辍保学成果,落实“七包八到位”控辍保学制度,要重点关注残疾儿童少年、脱贫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儿童少年、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等特殊群体学生,做好组织入学工作,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确保义务教育“一个都不能少”。要建立健全事实无人抚养等特殊儿童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加大工作力度,防止辍学新增或反弹。同乡镇的小学、初中要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小升初”毕业学生去向跟踪摸底,特别是随迁外出学生的升学去向和真实就读情况,确保小学毕业生全部到初中就读。
(七)推动“多孩”同校就读。根据就近入学原则和区域相关学校学位容量情况,在确保不产生大班额的前提下,结合当地实际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多孩适龄儿童同校就读机制。若一孩就读学校生源满,无法安排就读的,在符合转学政策和有学位空余的前提下,可依据家长意愿,安排一孩转入二孩或三孩就读学校,以解决家长接送实际困难,更好履行监护职责。同时,积极研究推动建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多孩同校就读机制。
(八)控制招生规模。各学校要严格落实省上标准班额办学要求,紧盯起始年级班额,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各初中对片区内小学毕业生必须全部接收,不得招收不在本校招生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农村初中学校不能跨片区招生。
(九)核实学生信息。各学校要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切实组织做好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工作,确保每位适龄儿童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无误并做好学籍注册及学籍系统招生工作。
(十)强化宣传舆论监督。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校园宣传栏、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印发宣传页等形式,加大招生报名宣传力度,强化诚信教育,让广大学生家长知道,凡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必须报名,如实填报信息。积极化解在招生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做到矛盾不上交,矛盾不出校。需要到外地就读的,或因身体原因需延缓入学的可不参加报名,但必须到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延缓入学手续,所属学校不再对其进行学位安排。
五、监督电话
0930-4421366(县教育局)
六、其他
1.小学适龄儿童家长须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及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破坏招生秩序,弄虚作假,有失诚信的,审核学校应第一时间依法报警,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视其情节对入学资格作出处理。
2.孩子父母在康乐县无自己的房产(需提供“无房信息查询结果证明”),且孩子和父母户口共同落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且随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生活的,可按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入学。
3.不服从县教育局调配的随迁子女视作放弃在康乐县城区学校入学资格。
4.此次报名系统只开放一次报名,相关公告发出后,不按规定时间上传资料报名注册的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5.2026年康乐县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户子女入学的需向县教育局提供户口本、原就读学校学籍卡片、由住建局提供的盖章选房确认书原件等佐证资料,由县教育局按照划分学校统筹安排入学,已在县城及周边学校就读的不再重新安排学位。
6.本方案由康乐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此文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