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公安查处一起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案

来源:县公安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26-03-30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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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康乐县公安局康丰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线索,辖区居民马某涉嫌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民警迅速将马某传唤至公安机关调查。 

  

经询问,马某交代其将自己的银行卡提供给某投资理财软件客服使用,马某银行卡被用于接收、转移电信网络诈骗资金,涉案金额达10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二十五条、第四十二条,目前,马某因涉嫌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被康乐县公安局依法处以1000 元罚款的处罚。

警方提示: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仍为其提供电话卡、银行卡、技术支持等帮助的行为,均涉嫌违法犯罪,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广大市民需提高警惕,切勿因贪图小利出租、出售个人电话卡、银行卡,避免成为诈骗分子的 “帮凶”。如发现相关线索,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