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县2026年劳务奖补政策解读
一、奖补对象
康乐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含离开帮扶政策会出现返贫风险的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下同)和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常态化就业帮扶对象,以及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
二、奖补条件及标准
1.交通补贴:①对跨省就业的,每年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600元;县上点对点输转到省外稳定就业,并已承担单程交通费用的只补差额300元。②对省内稳定就业连续满3个月的,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300元。
2.务工补贴:对组织输转到东西协作地区山东省济南市的已脱贫劳动力(含帮扶监测对象)连续稳定就业满3个月的,给予2400元劳务奖补,连续稳定就业满6个月后,再给予3000元劳务奖补;对首次组织输转到厦门市的已脱贫劳动力(含帮扶监测对象)连续稳定就业满3个月的,给予一次性劳务奖补1800元。
3.劳务服务机构奖补:
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中介机构、劳务经纪人有组织5人以上(含5人)到县外企业实现稳定就业,签订并实际履行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按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的,除对个人奖补外,按每人200元标准给予上述机构和个人一次性奖补。
三、赴山东济南务工奖补标准
1.转移就业补贴:对东西部劳务协作对口受援地到济南市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含)以上的脱贫人口,给予每年每人每月1000元转移就业补贴(当年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二次赴山东省济南市务工人员同样享受此政策)。
2.一次性生活补贴:免费提供不超过500元的生活用品一套。
3.食宿补贴:在企业务工连续满3个月以上的,给予每人每月600元的食宿补贴,最长不超过12个月。
4.学历补贴:持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并在企业务工满3个月的,给予一次性学历补贴1500元。
四、奖补申报材料和发放程序
(一)交通补贴申报材料
1.能够提供以下任意一项资料的,本人可直接申请务工交通补贴:①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②3个月以上的工资流水、工资花名册、务工地社保参保证明等收入证明;③务工单位出具的务工证明。
2.确实无法提供以上三项申报材料的,由务工群众本人或家属向村委会提交申请书并附现场务工工作照,村级初审,乡镇复审后报县劳务办,由县劳务办进行抽检,抽检核实签字后,乡镇以正式文件上报。
(二)务工补贴申报材料
1.济南市务工补贴人口,由各人员所在乡镇或县劳务办联系直接确认,务工人员不需要申请;
2.厦门市务工满3个月的人口,凭务工人员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务工协议或3个月以上工资流水(工资花名册),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出申请;
3.劳务机构和个人奖补申报材料:6个月以上劳务合同和工资发放银行流水。
(三)奖补发放程序
1.严格按照“本人申请、村级审核、乡镇把关”的原则,由本人收集相关佐证材料后向所在村委会提出申请,由包户干部、村委会共同入户核查,无误后由村上汇总上报乡(镇)政府。
2.乡镇对各村上报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通过“大就业”“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及各类人员台账对人员类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务工地址、务工时间、工资收入等申请资料进行严格审核比对,无误后将审核定案花名册在乡(镇)、村同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将最终确定的发放花名册以正式文件(乡镇主要负责人签字)报县劳务办。
3.县劳务办根据乡镇提供的奖补发放花名册,对符合奖补条件的人员按程序审核后,报县财政部门核拨资金。
4.劳务服务机构奖补申请一次性奖补应提供以下材料:劳动合同复印件、企业发放6个月以上工资发放流水清单等材料。经县人社部门审核后,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按规定将奖补资金支付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中介机构的银行账户。
备注:各类奖补资金申请提交截止日期为2026年11月30日。外出务工区间为2025年10月1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在当年10月1日以后外出务工的,申请下一年度的奖补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