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信用基石 优化营商生态 康乐县财政局全面推进“信易+政府采购”

来源: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26-01-15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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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政府采购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今年以来,康乐县财政局立足工作实际,强化对各采购主体的信用管理,加大监管力度、深化采购改革、加强信息运用,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领域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扎实开展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专项整治行动。根据《2025年甘肃省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甘财采[2025]8号)要求,持续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从2025年7月至12月,聚焦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三个方面开展违法违规行为实施检查整治。对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整治。按照省财政厅的要求,对3家代理机构进行检查,全面完成了自查、书面审查和现场检查,发现违法二类问题3条(未明示并公开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的问题),已责令整改。全覆盖开展政府采购领域违规收取保证金清理工作,共检查2022至2024年项目341个,涉及单位59个,通过检查,我县未发现违规收取和不按时退付保证金问题。

二是严格执行相关文件精神。印发了《关于转发<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甘肃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和履约验收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选择政府采购项目代理机构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对2023-2025年合同履约291条信息进行审核,项目招标36项,其中公开招标方式35项,单一来源方式1项。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数量占地区政府采购数量的比重为97.2%。

三是启用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综合评价机制。客观反映代理机构从事政府采购代理活动主要能力,包括诚信评价、业绩评价、专业知识评价、企业基本情况及附加分五个部分,并嵌入甘肃政府采购网上信息公开系统,对代理机构实行动态评价和管理。

下一步,县财政局将继续坚持“以诚立身、以诚兴业、以信兴邦,建设诚信社会”的目标,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加强政府采购领域社会信用建设工作,进一步推动信用信息与采购流程的智能耦合,拓展信用激励的应用场景,强化信用修复的人文关怀,努力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让诚信之光普照每一个交易环节,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坚实的财政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