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应急管理系统受灾群众生活救助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公 示
应急管理系统受灾群众生活救助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是受灾群众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和受灾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按照《甘肃省应急管理系统受灾群众生活救助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统一部署,现将县应急管理系统受灾群众生活救助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果予以公示。
一、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州、县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康乐县应急管理局认真研究和安排部署,充分发挥部门牵头作用,召开部门联席会议,于2023年4月份印发了2023年《康乐县应急管理系统受灾群众生活救助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整治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公布举报电话,落实专人负责,夯实工作责任。
二、专项整治工作成效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以县应急局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副组长为副组长,县财政局、县应急局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先后召开工作部署会2次、成员协调会1次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二是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县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后,各乡镇均召开了动员部署会,并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建立自查台账,进行整改销号闭环管理。
三是扎实开展专项整治。通过甘肃省乡村振兴监督信息平台数据比对、群众监督、统计分析等功能,对2019年以来我县受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逐一对照检查,通过自查发现,6人出现在财政供养人员信息中、63人出现在村干部信息中、766人出现在工商注册信息人员中、871人出现在车辆信息人员中、1人出现在房产信息人员中,54人出现在死亡人员信息中。对于反馈的疑似问题,县应急局协调有关乡镇进行了逐一核查。经核查,共有6名财政供养人员、17名村干部、2名村干部家属、7名有车辆登记信息人员(10笔资金)、8名有工商注册信息人员不符合享受自然灾害救助及冬春生活救助条件,共涉及违规资金6.616万元,截止2023年8月22日已全部上交国库。其中5名村干部受到乡镇纪委的党内警告处分,对2名村干部和1名乡镇干事进行了提醒约谈、对2名村干部进行了警示约谈并在全乡范围内通报。其余的疑似问题,经乡村核查,符合救助条件,并出具了情况说明。县应急局通过张贴公告和设立信访举报箱、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接收社会的监督,截至目前未接收到群众的投诉和举报。
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县乡村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宣传。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通过随机入户集中开展督查检查活动。县乡村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力度,在宣传栏中进行了宣传,各乡镇通过召开会议动员部署,有条件的乡镇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专项治理内容等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宣传发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入开展应急管理系统受灾群众生活救助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巩固整治成果,进一步推进惠民政策有效落实,切实解决受灾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做好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