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赛事主题
巾帼展风采·运动促健康
二、赛事宗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及《关于促进女性参与体育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我县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展现新时代女性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激发女性参与体育运动的热情,以篮球赛事为载体,促进体育与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助力建设体育强县,奋力开创康乐体育事业发展新局面。
三、主办单位
康乐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四、承办单位
康乐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
康乐县文体旅游服务中心
康乐县园林绿化中心
五、参赛范围及要求
(一)参赛队伍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省州在康各单位均可组队参加(以本单位或本系统组队)。
(二)参赛对象
每队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12人(1名运动员只能代表1支球队参赛,教练可兼队员)。
(三)运动员资格
1.参赛队员必须是本系统工作人员(正式职工需提供半年养老保险清单,临时工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均需提供本系统一年工资流水)。
2.每队允许有3名“外援”参赛(“外援”必须为甘肃户籍或学籍),队员资格以资格审查组最后审查结果为准。
2.每队允许有3名“外援”参赛(“外援”必须为甘肃户籍或学籍),队员资格以资格审查组最后审查结果为准。
(四)队伍名称
第二届丽康杯参赛队伍名单:
教育系统代表队
卫健系统代表队
政法系统代表队
水务系统代表队
妇联系统代表队
文旅系统代表队
富康集团代表队
农业农村局代表队
南部芳华代表队
北部同心代表队
(五)服装要求
各参赛队须统一运动员服装,深、浅颜色球衣各1套,并有清晰号码。
六、赛事安排
(一)比赛时间
2026年4月24日至4月28日
(二)比赛地点
胭脂湖体育公园篮球场(中元桥隔壁)
(三)报名方式
各参赛队提供领队及参赛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保险单、免责声明、保证书)进行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单位必须加盖公章。
报名地点:康乐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六楼文旅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石鹏 联系电话:15390607222
(四)报名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6年4月22日下午17:00结束,逾期不予编排。
(五)领队会议
各参赛队领队于2026年4月22日下午17:00到康乐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六楼会议室参加领队、裁判联席会及抽签仪式。
七、组织领导
为确保赛事圆满成功,特成立康乐县第二届“丽康杯”女子篮球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
主 任:马德华 县政府副县长、县发改局局长
副主任:谢新龙 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委 员:敏 杰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马小朝 县政府办公室信息中心主任
张海祥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马 涛 县公安局副局长
段文娟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马明虎 县工信局局长
马世福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宋爱伟 县商务局局长
化宏源 县妇联主席
马哈志热 县气象局局长
杨康兵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队长
石 娟 县文体旅游服务中心主任
张小虎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苏建宇 县园林绿化中心主任
宋爱忠 县富康集团董事长
马旭明 县供电公司经理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谢新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处理组委会日常事务。另下设综合协调组、赛事组织及执行组、宣传报道组、医疗保障组、安全保障及交通管制组、后勤保障组6个小组,工作职责具体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马德华 县政府副县长、县发改局局长
副 组 长:谢新龙 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成员单位: 县委办、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妇联、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县文体旅游服务中心
职 责:制定赛事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统筹开闭幕式及颁奖工作,负责奖杯、奖牌、证书制作;协调调度各工作组,处理组委会日常事务。
(二)赛事组织及执行组
组 长:谢新龙 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县妇联、县文体旅游服务中心
职 责:组织比赛报名及运动员资格审查;制定竞赛规程、秩序册、日程表及评分细则;组织赛前联席会议,管理裁判及竞赛规则执行;统计发布比赛成绩,拟定获奖名单,确保赛事公平公正。
(三)宣传报道组
组 长:张海祥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员单位: 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县文体旅游服务中心
职 责: 发布赛事信息及活动日程;组织新媒体现场直播及宣传报道。
(四)医疗保障组
组 长:段文娟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成员单位: 县卫健局、县人民医院、县中西医结合医院
职 责:
负责运动员受伤现场急救及突发事故医疗救援;派驻救护车及医护团队现场待命。
(五)安全保障及交通管制组
组 长:马 涛 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
职 责:制定安全保卫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赛场及周边隐患排查、秩序维护、交通管制与应急处突。
(六)后勤保障组
组 长:谢新龙 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成员单位: 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气象局、县园林绿化中心、县城市综合管理执法队、县文体旅游服务中心、县富康集团、县供电公司
职 责:保障场地布置、设备安装及氛围营造;统筹赛场周边美食展示及管理;协调通信、电力、气象、环境卫生等保障工作,做好应急处置。
八、比赛规程
(一)赛制
女子五人制篮球比赛,采用抽签分组赛制。
(二)比赛规则
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篮球竞赛规则》,比赛时间采用三毛一净。
(三)裁判
本次比赛裁判员由主办方统一抽调和聘请。
九、参赛要求
(一)各参赛队须按规定时间、方式和要求参加比赛。
(二)严格遵守比赛时间,迟到15分钟视为弃权。
(三)运动员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参赛。
(四)比赛期间各参赛队食宿自理。
(五)尊重对手、裁判、工作人员和观众,服从管理,遵守赛纪赛风。
十、奖项设置
(一)比赛设冠军、亚军、季军各一名。冠军奖金30000元,亚军奖金20000元,季军奖金10000元,并颁发奖杯和奖牌。
(二)设第二届“丽康杯”女子篮球赛优秀球员奖2名、优秀裁判2名,各奖励奖金500元。
(三)设优秀组织奖一名、体育风尚奖一名,各奖励牌匾一面。
十一、运动员资格审查
(一)组委会设立资格审查组,负责运动员资格审核。
(二)严禁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该运动员及队伍成绩,追回奖金,并追究领队、教练员责任。
十二、纪律要求与申诉程序
(一)工作人员:恪尽职守,廉洁自律。严禁收受贿赂、徇私舞弊。违纪者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教练员:管理好队伍,维护赛场秩序。严禁怂恿闹事、操纵比赛、弄虚作假、行贿。违者视情节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取消带队资格、取消成绩、通报所属单位等处罚。
(三)裁判员:坚持“严肃、认真、公正、准确”原则。严禁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吃请、故意偏袒、重大错漏判。违者取消当场或后续执裁资格,追回酬金,并通报其所属管理单位。本县裁判将给予相应行政或经济处罚。
(四)运动员:严禁谩骂、侮辱对手、裁判、工作人员或观众。严禁打架斗殴、故意伤人。必须服从裁判判罚,不得无理纠缠。故意纠缠导致比赛中断超过5分钟,视为罢赛。
处罚: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视情节给予警告、罚出场、取消当场比赛资格、追加停赛、取消比赛成绩、追回奖金奖品、全县通报批评等处罚。涉及违法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五)代表队责任:代表队发生严重违纪,除处罚相关个人外,将通报批评该代表队,取消其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组织奖资格,并追究领队责任。
(六)申诉程序:比赛判罚申诉:按FIBA及中国篮协规则执行。通常需在比赛结束后规定时间内由领队提交书面申诉报告和申诉费2000元。胜诉退还,败诉不退。申诉期间不影响后续赛程(除非涉及是否晋级等重大结果)。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本方案由康乐县第二届“丽康杯”女子篮球赛组织委员会负责解释。
(二)所有参赛运动员应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组委会不承担此类赔偿责任。
(三)未尽事宜,将由组委会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