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229220007/2022-000002 主题分类 康政发
发文字号 康政府发〔2022〕41号 制发机构
有效期限 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2-01-26 发布日期 2022-09-20
标     题 关于县政府县长和副县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关于县政府县长和副县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来源:康乐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2-01-26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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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政府发〔2022〕4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州在康各单位:

根据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马文吉县长:领导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方面的工作。主管县审计局。

杨建军常务副县长: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财政、税务、金融、环境保护、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乡村振兴、自然资源、“放管服”改革、政务公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等方面的工作和其他交办的工作。协助县长负责审计方面的工作。

分管单位:县政府办(信息中心、政务中心、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接待中心)、县财政局(国资中心、金融办、非税局、会

计局、一事一议办公室)、州生态环境局康乐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中心、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县地震局。协助分管县审计局。

联系单位:县税务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康乐县管理部,驻康各金融、保险机构。

刘  炜副县长:协助分管乡村振兴工作和其他交办的工作,牵头联系驻村工作队。

协管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马建斌副县长:负责工业和信息化、民营经济、交通运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通讯等方面的工作和其他交办的工作。

分管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运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社保中心、县劳务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园林绿化中心、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联系单位:县工商联、县委编办、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公路段、县路政执法所、县烟草公司、县石油公司。

吴国栋副县长:负责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工作和其他交办的工作。

张  杰副县长:负责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工作和其他交办的工作。

马志龙副县长:负责发展改革、统计、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退役军人事务、民政、司法、信访、军政、残疾人事业、民族宗教等方面的工作和其他交办的工作。

分管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统计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残联。

联系单位: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武警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信访局、国网康乐供电公司。

王  奇副县长:负责农业农村、农机管理、水务水电、商贸流通、招商引资、能源开发利用、气象等方面的工作和其他交办的工作。

分管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机械综合服务中心、县食用菌中心、县果蔬中心)、县水务局(县水保站、县农村人饮工作总站、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县商务局、县招商局、县供排水中心、县农村能源发展中心、县供销社、县移民办。

联系单位:莲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太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县气象局。

张  华副县长:负责教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和其他交办的工作。

分管单位: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中医药管理局、县地病办、县疾控中心、县卫生监督所、县红十字会、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县医院、县妇保院)、县医疗保障局(县医保中心)、康乐一中、康乐中学、县职校。

联系单位:县档案馆、甘肃建筑学院康乐分校、县新华书店。

杜翠芳副县长:负责文体广电旅游、新闻宣传、科技、市场监督管理、地方志等方面的工作和其他交办的工作。

分管单位: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县文物局、县文旅服务中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县科学技术局(外国专家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景古红色政权纪念馆、县志办。

联系单位: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县邮政局、县盐业公司、县广播电视网络公司。

张明海三级调研员:协助马建斌副县长分管的工作和其他交办的工作。

马锦霞四级调研员:协助杜翠芳副县长分管的工作和其他交办的工作。

分工中未列出的科级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及省州驻康单位,按所属各口由相关领导分管和联系。



康乐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关于县政府县长和副县长工作分工的通知.pdf

关于县政府县长和副县长工作分工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