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县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批后公布
康乐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向我单位申请办理康乐县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我单位按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并做出予以办理的决定,现依据《行政许可法》《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许可证证载内容进行公布:
1.申请单位:康乐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项目名称:康乐县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
3.审批事项: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4.许可证号:用字第6229222025XS0002560号
5.建设位置:康乐县附城镇中园村
6.建设规模:用地面积9779㎡,新建全民健身中心主楼1栋及配套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5000㎡。
7.发证日期:2025年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