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县KL01单元局部地块实施层面详细规划公示
一、编制背景与目的
为贯彻国家及甘肃省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有关部署,落实细化《康乐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相关要求,依法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依规开展各类开发与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有效管理和指导KL01单元局部地块项目建设实施,拟将本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同为经营性用地),特启动《康乐县KL01单元局部地块实施层面详细规划》编制工作。本次规划通过法定程序合法规范用地性质调整流程,保障调整工作有序推进,同时精准匹配产业发展空间需求,明确地块核心控制指标、建设标准及配套要求,从而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
二、用地布局
KL01单元局部地块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100101),用地面积12231.6563平方米(1.22公顷)。
三、地块周边区域条件
KL01单元局部地块位于康乐县中心城区西部,北侧紧邻城市主干道南滨河路,南侧100米靠近康美路,西侧毗邻康美集团和农业屠宰污水处理设施,东邻康乐县万云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区位图
四、开发控制指标
KL01单元局部地块为农副食品加工业,依据《甘肃省工业项目土地使用标准》,用地指标和定额指标控制如下:
容积率≥1.0、建筑系数≥40%,建筑限高≤36m(特殊工艺部分厂房高度不限制),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例7%。
建筑退让控制:建筑(含构筑物)退北侧南滨河路最小距离为10米,建筑(含构筑物)退西侧、东侧、南侧用地边界线的最小距离为5米。
地块编号 | 代码 | 用地性质 | 总面积(㎡) | 建筑系数(%) | 限高(m) | 容积率 | 机动车停车位 |
KL01单元局部地块 | 100101 | 一类工业用地 | 12231.6563 | ≥40 | ≤36(特殊工艺部分厂房高度不限制) | ≥1.0 | 0.2车位/100m² |

图则
五、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30天(2026年2月10日至2026年3月10日)。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康乐县自然资源局(单位需盖章,个人需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同意调整或放弃权利。
联系电话:0930-4421482
联系地址:康乐县南滨河路(康乐县自然资源局)
邮编:731500